紅網長沙12月19日訊(通訊員 盛俊傑 黃樂)上海一女老總為還信用卡,在長沙利用網絡騙取6萬餘元。經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後,12月17日,法院於12月17日以犯詐騙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吳某,女,34歲,大學文化,繫上海一家餐飲公司總經理。去年12月,吳某與其夫各持一張某銀行信用卡分別消費了4萬元之後,一時無力償還。同年12月12日上午,吳某通過網絡搜索到長沙市一家投資公司李某發佈的代還信用卡借款的信息。於是吳某與李某取得電話聯繫,托其代還4萬元。同日,吳某以假姓在網上發佈招聘員工信息。向某看到招聘信息後前來應聘,吳某以先熟悉業務為由,要向某持她欠款40000元的信用卡去李某所在投資公司辦理信用卡代還手續。吳某將信用卡及密碼交給李某,按照吳某的授意與其協商,要他們投資公司先存入40000元,再從該卡取出40500元,將其中500元付給他們公司作手續費。李某在確認信用卡信息後,從公司賬上轉存40000元到吳某的信用卡上,待李某準備再取出40500元時,發現所持信用卡密碼已被更改無法取款。出事後,吳某將手機號更改,致使他人無法聯繫。
  此外,吳某在12月12日以上述相同方式,用其夫透支的另一張銀行信用卡還騙取另一家投資公司的餘某21556元。
  今年2月21日,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後,吳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如數退還了兩被害公司錢款,遂取得法院的從輕判決。
  辦案檢察官提示:網絡銀行交易須謹慎,防止他人鑽空子。  (原標題:女老總為還銀行信用卡透支消費款行騙6萬餘元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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